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住宅小区日益增多,电梯已成为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设施。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广告商将目光投向小区电梯这一相对封闭且人流量稳定的空间,电梯广告逐渐成为小区公共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电梯广告收益的归属问题,却常常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争议。
一、电梯广告收益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电梯作为小区的共有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二、电梯广告收益的归属原则
1. 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电梯属于小区的共有部位,其产生的广告收益理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委托进行管理,无权擅自占有这部分收益。
2. 收益使用需经业主同意
广告收益的使用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议,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 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改善小区公共设施
- 降低物业收费标准
- 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 信息不透明
部分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广告商签订合同,且收益情况不向业主公示。
2. 收益分配不合理
有些物业公司以管理费名义扣除过高比例的费用,导致业主实际受益有限。
3. 监管机制不完善
业主对收益使用的监督权难以有效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四、维权建议
1. 成立业主委员会
通过合法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监督物业公司的经营行为。
2. 要求信息公开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示电梯广告收益及使用情况。
3. 签订明确合同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公共收益的分配比例和使用方式。
4. 法律途径维权
如遇物业公司拒不公开收益或侵占收益的情况,可通过行政投诉或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五、结语
电梯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业主应当增强权利意识,积极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物业公司也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实现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共赢。只有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才能让电梯广告收益真正惠及全体业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